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及燃料替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发表时间:2025-06-13 17:39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及燃料替代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及燃料替代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及燃料替代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常西村西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公司拟利用现有2×5500t/d+1×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4.5万t/a水洗飞灰、6万t/a危险废物及15万t/a替代燃料。 现有工程概况:拥有1条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六线)带1台10M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2条日产5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新一线、新二线)带2台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配套矿山;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依托现有的2×5500t/d水泥熟料线建设了日协同处置2×150吨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线。年设计产能:熟料480万吨,水泥580万吨,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可能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固废危废储存及预处理废气(危险废物储存库废气、固废综合处置车间废气)和水泥窑窑尾废气。窑尾废气依托熟料生产线现有的“低氮燃烧分级燃烧+SNCR+SCR+覆膜高效袋收尘器”措施处理后,经各自窑尾排气筒排放,不需新增废气治理措施。固废综合处置车间、危险废物储存库均为全封闭式,水泥窑正常运行期间,固废综合处置车间、危险废物储存库内部处于微负压状态,产生的恶臭气体、VOCs等经负压收集后通过风机送至水泥窑窑头篦冷机焚烧处置;水泥窑停窑时,固废综合处置车间、危险废物储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共用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外排。无机非挥发固态危废及替代燃料输送过程各转载点及落料点产生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各自排气筒排放。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种废气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限值要求(80mg/m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相关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其中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送至危废综合处置厂房用于调节半固态危险废物粘度后,泵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物料堆场、道路洒水或厂区绿化,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噪声: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及电磁噪声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封闭式围护结构、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无机非挥发固态危废输送袋收尘废滤袋及收尘灰、废包装物、旁路放风收尘灰、窑尾收尘灰等。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替代燃料输送袋收尘废滤袋及收尘灰等。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袋收尘废滤袋、无机非挥发固态危废及替代燃料输送袋收尘灰、废包装物均由本项目处置(入窑焚烧),窑尾收尘灰作为生料配料进入各自水泥窑生料配料系统,旁路放风收尘灰送至各自水泥窑配套的水泥粉磨系统作为混合材掺入水泥熟料(限于生产低标水泥),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及燃料替代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从建设单位组织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厂址附近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无反对意见。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 (1)纸质版:环评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于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安环办,以供公众查阅。 (2)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电子版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JWURm-1Xb06haqIWKjGlw 提取码: mqpf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利利 联系电话:15236467012 邮 箱:975177159@qq.com 地 址: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常西村西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旗路34号 邮 编:450002 联系人:李 阳 电 话:0371-63811587 电子信箱:beyond.happy@163.com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村庄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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